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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实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见习岗位。深入推进高校就业缓冲区建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单位费率和个人费率分别为0.5%,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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