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1个乡镇(街道)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田媚 李晓霞)为缓解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足与乡镇(街道)社会面火灾隐患点多面广之间的矛盾,解决部分偏远地区消防管理“真空”和监督执法“空白”难题,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积极推动委托乡镇(街道)开展消防执法工作。6月29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了全县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推进会,全县21个乡镇(街道)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并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权限。
一、科学制定指导意见
6月27日,龙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印发了《龙山县乡镇(街道)道委托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各方意见。
明确委托主体。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被委托主体,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委托执法协议,由乡镇(街道)应急办、政府专职消防队等部门具体负责消防委托执法工作。
明确执法范围。受委托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可以依法办理对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含公共娱乐场所),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精准委托高频事项
细化执法事项。结合辖区情况,首先选取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基层消防日常工作联系紧密、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消防处罚事项,共梳理出损坏、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遮挡、圈占消火栓等7个事项开展委托。
优化执法流程。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委托执法程序,明确了委托执法检查、取证、全过程执法记录等执法标准,优化文书制作和送达告知等环节,进一步降低执法难度和执法风险,确保执法流程规范高效。
三、强化委托执法保障
实施法制审核。明确大队对被委托单位办理的处罚案件必须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核调查取证完整性、执法程序合法性和法律适用正确性,建立完善监测分析、质量考评及执法回访机制。
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专项培训,举办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培训班,工作人员将进行帮扶指导,“手把手”带领委托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工作,重点讲解行政处罚一般性流程、有关执法要点以及常见违法行为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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